每日甘肃网4月16日讯 据武威日报道(记者张秀芳)“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每日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7时,中、高考期间全天不得开展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及其他发出高噪声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活动……”4月8日至5月6日,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就《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外公布了联系方式和意见建议接收邮箱。
据了解,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以外的,在城市区域内干扰周围正常生活环境的声音。制定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旨在防治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城市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市、县区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市场监管、教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调解因社会生活噪声产生的邻里纠纷。
(原文链接:http://ww.gansudaily.com.cn/system/2019/04/16/0171705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