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当前位置:主页 > 理论研究 >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坚持厉行法治

时间:  2018-10-25 11:41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坚持厉行法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姜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在党的历代领导人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论述最为全面、最为系统、也最为深刻。习近平总书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战略、法治实践为基础,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性质方向、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形成了主题鲜明、思想丰富、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指南,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厉行法治是习近平总书记极具代表性的法治论述,具有原创性、时代性、实践性的特点和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对象多次阐述“厉行法治”思想。据公开文献统计,习近平总书记在相关重要讲话中曾8次提出“厉行法治”。第一次是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起草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全会《决定》)中两处使用“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厉行法治”。
 
厉行法治是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古今中外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的重要论断,并进一步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厉行法治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厉行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并进一步说明,“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在推进厉行法治的实践中,须臾不能脱离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厉行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再次重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厉行法治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可以说,不坚持厉行法治,就不会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也就不可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厉行法治是依法治权的治本之策。针对权力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厉行法治就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厉行法治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是否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成效。“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领导干部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厉行法治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质,也是重要的政治责任。“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厉行法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抓住“关键少数”,也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会《决定》要求“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厉行法治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军高级干部“必须厉行法治、从严治军”。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南京军区机关时强调,“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语境强调厉行法治,涵盖治党治国治军各个领域,指向多元,本质相通,既阐述了坚持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说明了加快法治建设的坚定性和紧迫性,还指明了推进法治的主要抓手和关键环节。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厉行法治思想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对于凝聚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法治共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大判断。实践证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增量主要表现在法治领域,更加凸显厉行法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法治的重要论述指向明确、思想深刻、要求具体,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战略部署明确了根本要求和基本思路。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厉行法治观点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在“厉”字上着真力,在“行”字上做实功,始终不渝地信仰法治、严格公正地执行法治、无一例外地遵守法治、身体力行地推进法治,争当厉行法治的引领者、示范者、践行者、推动者,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懈奋斗!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