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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时间:  2018-10-23 11:59
加强普法宣传,庭审是中心,法官是主体,案件是载体,法庭是阵地。
 
普法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战略性工程、政治性任务,必须抓紧抓好抓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久深入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并贯穿司法全过程,其中,至为重要的是要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掀起普法宣传教育热潮,推动法治精神、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入脑入心入行,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加强普法宣传,庭审是中心。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因为定案证据要在庭审中展示,言词辩论要在庭审中进行,当事人要在庭审中参与,重大诉讼权利要在庭审中行使,最终裁判要建立庭审的基础上,要大力推广旁听庭审制度,进一步简化程序,提供便利,扩大公开审理范围和旁听人群范围,努力实现无障碍旁听;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庭审现场直播、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把司法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抓住“关键少数”普法推动“绝大多数”知法。
 
加强普法宣传,法官是主体。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判断者、维护者,法官普法具有天然优势。法官要强化主人翁意识,主动承担“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普法职能;要积极主动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主动帮助群众释疑解惑,讲解新法、新案和涉法的社会热点;依法依规开设法官个人微博、微信,让新媒体成为助推法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引擎”;要在工作、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依法办事,传授法律知识,教育身边的人,影响身边的人。
 
加强普法宣传,案件是载体。案例是人民法院最主要的法治产品,最活生生的普法教材。每一个个案都是一张法治名片、法治宣传单。要大力开展以案释法,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全面推行法律文书上网,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要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让人们通过个案从中受到“看得懂”的启示和教育,从而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约束自身行为。
 
加强普法宣传,法庭是阵地。人民法庭具有点多,靠近乡村社区等特点,是法律诉讼的主战场,也是普法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打造法庭的普法宣传教育功能必不可少且大有可为。要摆正认识,加大投入,将法治元素融入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中,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举行“人民法庭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庭,零距离感受人民法庭工作,加深对法律文化、法律知识的了解、理解;建立流动法庭,大力开展巡回法庭审理活动,把“活的法庭”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街道社区,解决普法“最后一公里”的短板。(王宏伟)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10/22/content_144726.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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