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时期的伟大司法实践,创造了丰富的精神财富和审判经验,成为我们党优良的革命传统中的重要内容,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理念的思想源泉,是司法为民理念的思想源泉,是公平正义理念的思想源泉。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边区政府的领导和边区参议会的监督下,建立了一整套系统而全新的适应战时需要的人民司法制度,为边区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也为新中国的司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理念的思想源泉。政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早在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中就已出现。一是体现在立法上。陕甘宁边区的各项立法,都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施行的,都紧紧地围绕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体现了党中央的工作意图和目的。主要体现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刑事、民事、劳动立法方面。二是体现在司法上。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工作,坚持了党的领导。在办案过程中牢牢把握立法精神和党的方针、政策,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抗大六大队队长黄克功因恋爱不成枪杀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在群众中、社会上影响特别大,鉴于边区政权刚刚建立,正在推行民主政治,而黄克功又系革命有功之臣,所以,边区高等法院刑庭庭长雷经天将此案向党中央并毛主席作了书面汇报及请示,得到中央的明确答复后,公开公正审理了此案,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也是由政法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所以,广大政法干警要继承边区的这一优良司法传统,在司法工作中,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地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是司法为民理念的思想源泉。“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既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也是边区司法工作的指导方针之一,所以说,司法为民的理念早在陕甘宁边区时期就已有了萌芽和确立。主要包含在以下方面:一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是陕甘宁边区政府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也是边区司法工作的基础。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的马锡五在办理民刑等案件中,总是充分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在处理民事案件中,不论是判决还是调解,尽量采纳群众意见,力争让群众满意。马锡五在提倡和注重的调解工作中,善于挑选一些在群众中有能力和威望的人参与案件的调解处理,这些人不仅熟谙各种纠纷的历史渊源,同时也掌握当地人的人情世故,这既弥补了司法干部的工作缺陷,又起到了司法干部起不到的作用。二是采取简易的便利群众的诉讼形式。陕甘宁边区司法工作的突出特点是其诉讼与裁判形式的灵活性与多样性。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从受理案件一直到解决,一切要便利当事人。”马锡五在工作实践中创立了“巡回审判”和“就地审判”等马锡五审判方式。“他不为陈规束缚,不被形式纠缠,不论乡间地头,树下炕头,有冤可以诉,有屈可以伸。他审理案件没有架子,没有脾气,询问和气,耐心说服,不敷衍,不拖延,没有推事主义和了事主义的作风。所以,对于陕甘宁边区司法工作中的优良理念和精神,必须继承和发扬光大,尤其是要努力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中的“一刻也离不开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因此,维护司法公正,做到司法为民,实质上是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优良司法传统的具体体现。
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是公平正义理念的思想源泉。边区普通公民犯法要绳之以法,党政军干部犯法也同样受到法律制裁,这是边区审判工作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的特征,也是公平正义理念的重要体现。遵守法律,是边区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边区高等法院不因黄克功是革命功臣,而对其网开一面,坚决依法判处其死刑,让边区的党员干部深受触动,起到了教育干部、整顿队伍的作用。这一案件的实质就是对党员干部更为严格要求,要“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虽然就个体而言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应以身份的不同来划分从严或者从轻,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党员行为的示范效应是极大的,如果党员不能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违法犯罪,那么党将无法领导全国人民完成她的伟大事业。因此,党员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党员干部不仅不能有党纪和法律之外的特权,还要对其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理念,“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公正,不偏不倚,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公平正义,执法如山。
陕甘宁边区时期的伟大司法实践,创造了丰富的精神财富和审判经验,成为我们党优良的革命传统中的重要内容,它对于我们当前的审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它的内涵及精神,永远激励着新时代人民法官不断前进。(惠兴文)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10/17/content_144527.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