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武威市凉州区近日出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法》规定,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出现工作部署不及时,抓而不紧,甚至不抓不管;不严格核实有关信息数据,致使工作不精准,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出现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私分资金和物资等情形的,要对相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出现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动态管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职、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漏报、误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对涉及本乡镇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任务底数不清、政策不明、措施不硬、推进不力,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区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影响全区工作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不调查、不核实、不解释,或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要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包括24个片区乡镇的村、组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出现未深入群众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甚至误导群众,造成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经调查所反映问题属实;未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制订的贫困村帮扶规划、贫困户帮扶计划不切实际,帮扶流于形式,走了过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积极协助、配合乡镇、村组开展排查调处、化解疏导,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要对联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户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实施责任追究。(何立忠 鲁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