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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民勤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初见成效

时间:  2014-11-20 11:36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落实诉访分离制度

--武威市民勤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初见成效

本网讯 武威市民勤县扎实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把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开来,改变依靠经常性集中交办、行政推动、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依法治理越级违法上访闹访,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逐步走上了法治轨道。今年第三季度,实现了“三无”。

加强会商甄别引导 解决“有门不进”、“有路不走”的问题

有的信访群众对政法部门的业务范围不了解、对法律程序不知晓,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有的信访群众嫌走法律途径时间长、程序烦,不愿走法定程序。针对这些不依法信访的问题,民勤县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3〕65号),落实诉、访分离原则,细化“诉、访”标准。将反映政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可以导入法律程序救济但尚未依法终结等情形,导入相应的诉讼程序处理。其余按信访事项,导入信访程序,建立退出机制。为了方便群众依法信访,民勤县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定期联合接访的通知》,要求每星期二县委政法委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信访工作负责人到县信访接待大厅进行联合接访。对反映问题确属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当场安排有关科室办理。对反映问题比较复杂,信访部门、政法部门认识有分歧的,民勤县委政法委接访负责人当场组织会商甄别,明确办理的责任主体,由各部门按规定办理。联合接访活动,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前移,加强了与信访部门的衔接,起到了“指路灯”的作用。2014年以来,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500人次,全部导入法律程序解决。

落实终结退出责任 解决“信访无限”、“出口不畅”的问题

民勤县切实落实信访终结制度,有效畅通“出口”。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依法作出终结结论的信访问题,不再统计、交办、通报,由民勤县信访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责任乡镇和单位,落实教育疏导稳控工作。近年来,民勤县政法各部门共依法终结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7件,其中公安局11件、检察院4件、法院3件,全部由信访局协调相关乡镇、部门落实劝返疏导和困难帮扶工作。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有的刑事案件难以破案,有的刑事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有限,使一部分刑事被害人及亲属不能获得赔偿,导致刑事被害人及亲属在精神痛苦的同时生活陷入困境。另外,由于部分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能力有限、想尽办法逃避执行等原因,民事案件难以执行到位,有的甚至根本无法执行,使部分申请人陷入生活困境。为解决这些问题,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民勤县按照《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制度,明确救助条件,细化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多渠道统筹资金,全力解决民生问题。近两年,民勤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8万余元,救助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3件,使这些案件当事人主动息诉息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解决信访中的违法问题

个别已经终结或正在办理的案件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采取个体或群体访的形式反复到信访部门上访。针对这些问题,民勤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妥善处理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意见》。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设立警务室,当发生上访事件时,警务室负责维护信访秩序。对采取拉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呼喊口号等过激行为表达诉求且不听劝阻的,由警务人员强行带到警务室进行训诫。对不听劝阻的,公安局依法予以查处。对个别挑头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出现非正常越级上访问题,信访部门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组织劝返,责任单位必须迅速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接领。去年以来,民勤县在认真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的同时,依法严肃处置了一批违法上访行为,维持了全县良好的信访秩序。(武威市委政法委供稿)

来源:武威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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