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武威市检察院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0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38人,有罪判决率达到76%;监督撤案163件,同比上升了213.46%;纠正漏捕32人,追诉漏犯8人。适时介入重大案件侦查活动57件(次),对发现的106起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均被侦查机关采纳。
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建立普通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备案审查和职务犯罪案件判决裁定市、区县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刑事判决并提出抗诉12件22人,经法院审理后,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1件,改判5件。
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人次;会同公安、监狱机关联合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监督清理违法留所服刑罪犯27人,监督看守所送交监狱执行罪犯2人;发现并初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审查起诉罪犯又犯罪案件5人。
四是强化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5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办理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调查案件5件。发现并向有关单位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移送其他刑事案件线索并被立案侦查7件。发出执行监督、纠正诉讼违法、行政违法检察建议228件,均被采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