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必须怀律己之心、思贪欲之害,多一份约束、强一份克制,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办案,努力用手中的法槌敲奏出和谐正义的法治乐章。唯此方能对得起头顶的国徽和胸前的天平,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法谚云:法官是最接近于神的职业,这表达出了公众对法官角色的美好期待。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理应恪守比常人更为严苛的职业道德。亚里士多德在所著的《尼各马科伦理学》一书中认为法官应当具备四项美德,即“公正、节制、谨慎和坚韧”,这对于当代的人民法官而言同样有着重要启示。
公正,方能辨法析理扬正义。亚里士多德曾将法官喻为公正的化身,认为“公正是法官的首要品质”。公正是公信之基,只有恪守公正才能树立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否则,将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故此,法官必须将公正司法的主线要求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辨法析理,善于通过居中裁判,阐明规则,宣示法律,弘扬美德,实现裁判结果和裁判程序的两维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节制,方能淡泊宁静保清廉。法官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其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必定水火不容。在纷繁妖娆的复杂世界里,法官需要坚守的定力和内心的平静。否则,一旦沉溺于推杯换盏、轻歌曼舞之中,必将使正义的天平倾斜,必将扰乱内心的淡定,进而带来裁判的不公。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力,应当保持权力的中立克制,不徇私、只唯法,排除私心杂念,忠于事实法律,规范自由裁量,确保权力合法正当地行使。故此,法官必须怀律己之心、思贪欲之害,多一份约束、强一份克制,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办案,努力用手中的法槌敲奏出和谐正义的法治乐章。唯此方能对得起头顶的国徽和胸前的天平,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谨慎,方能见微知著成大业。培根曾说:“法官应当慎重超过自信。”对于法官而言,不管工作和生活、业内与业外,都要谨言慎行,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及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避免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司法抹羞。古人云: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法官肩负定分止争、分配权益的裁判重任,每一份裁判都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法官理应注意每一个细节。大到实体权利的分配、小到裁判文字的校对,法官都应当秉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态度,持之以恒地把司法大事做好做细。否则,一字之误、一念之差、一步之错,都可能带来对公正的违背,有损司法的形象与公信。
坚韧,方能破难而进遂心志。当前,法官作为“刀尖上的舞者”承受着“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如果没有坚定的信仰和意志,实难在复杂的环境里既能行使好司法权力而又不迷失方向。故此,法官必须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即使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不信任,亦要善于释法明理,努力让当事人相信法律、消除疑惑、重拾信任;法官必须保持良知和正气,不畏惧于权势,不屈服于压力,做到困难面前不低头、压力面前不放弃,兢兢业业,踏实勤奋,伸张正义,持之不懈地传播法治理念,弘扬司法正能量。(孙春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