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要敢于直面新媒体监督,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敷衍网民,用担当展示执法司法能力、维护执法司法权威、树立执法司法公信。
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新媒体时代,政法干警既要有智商、情商,又要有媒商,善于以主动坦诚姿态与社会沟通,以开放包容心态面对新媒体,养成在新媒体监督下执法办案的习惯。
有人曾对智商、情商、媒商如是定位:智商是指一个人所具备的做事能力,情商是指一个人所具备的做人能力,而媒商则指一个人所具备的做公众人物的能力。虽非周延表述,但也有一定道理,在不同的语境下、面对不同的对象,智商、情商、媒商的内涵自是不同,职业要求、职业素养的考量不容回避。
新媒体时代,政法干警应当具备的媒商,不只是要掌握如何面对新媒体,学会和新媒体打交道,更重要的是要敢于直面新媒体监督,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敷衍网民,用担当展示执法司法能力、维护执法司法权威、树立执法司法公信。
1月23日,郑州中院二审改判电梯劝烟猝死案劝阻医生无责,既是裁判说理、以案释法的一大范例,也是法院、法官用行动积极回应媒体关注焦点的一个样本,满满的媒商收获了网民的一致点赞。与其说这是一个个案的判决,让当事双方的纠纷一锤定音,倒不如说这是法律对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诠释和解读,让公众看到了法院、法官在为仗义执言者撑腰时应有的担当。将这样的判决置于新媒体聚焦下,其说服力、权威性不言自喻,一切猜忌质疑、流言蜚语都不攻击破,这是新时代政法干警智商、情商、媒商三者有机结合的很好示范。
从媒商看担当,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给全国每名政法干警的一大信号、提出的一大要求,郑州中院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很好的示范,但要使每名政法干警都能具备如此媒商,还任重道远。政法干警应当具备的媒商,不是说面对新媒体时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更不是为了迎合新媒体而置法律于不顾,而是要积极展示依法规范执法司法的形象。
如果要把媒商分成高、中、下三个层次的话,面对新媒体监督绕着走,奉行删帖、敷衍者,此为下等水平,赢不到信任,也难以打胜仗。在面对新媒体监督时,有敢于主动发声者的能力和底气者,此为中等水平,能扭转舆论导向,但短期内难以挽回所受到的损失。而要实现最高端的媒商境界,就是要如此次会议所提出的,要有舆情风险防范意识,如此,方能从源头上公正司法,减少不必要的舆情炒作,消除不必要的猜疑,打响舆论主动仗,抢占舆论主阵地,唱响法治好声音。
政法干警不是公众人物,但在人民群众心中,每一名政法干警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这一个群体的整体形象,尤其是当政法干警的不良言行、不规范执法司法情形,通过新媒体传播后,损害后果尤甚。因而,每名政法干警都要具备包括媒商在内的应有素质,当好政法工作的代言人。(许 辉)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01/28/content_134827.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