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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双十条”规定

时间:  2017-12-18 10:52
近年来,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双十条”规定,注重从管理要效益,以效益促发展,按照“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工作思路,以整改武威市检察院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思路,有效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提升了检务工作水平,保障了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凉州区检察院以问题导向为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武威市检察院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凉州区检察院党组立即出台了整改方案,分项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台账,组织全院干警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铺张浪费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坚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事抓起,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刹奢靡浪费之风,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检察事业发展上,切实形成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气。
 
凉州区检察院财务部门根据该市检察院反馈的问题,指定专人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产管理、会计科目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核查,对发现的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同时,凉州区检察院还以制度约束为主,以精细化管理促进节约。一是完善制度,确保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双十条”规定以及该市检察院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原有的涉及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涵盖全院工作、突出财务管理、合理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差旅费审批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财务工作规范运行。对涉及财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再学习、再传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所有经费的支出先收后用、先报后支、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各类专项资金“专用严管”的原则,并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财务制度,促进了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的准确把握,切实提高严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所有经费的支出、账务的报销,均坚持层层申报、层层把关、层层审签,所有支出必须由经办人填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报办公室审核,财务人员及办公室负责人核查后,报主管财务的院领导审签后方可报销。支出经会议研究或政府采购等较大款项的,在审报时须有会议纪要或签订的合同。此外,对列入政府招标采购范围的物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对各科室需要购置办公设备的,事先提出计划,由凉州区检察院办公室编制经费预算,报请分管检察长批准或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购置。(张永良)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news/jcdt/2017/1215/1712151639547KHJDG0I38486I6K7GF6.html)
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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