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由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督查组组长王宏带队前往武威市民勤县专题督查该县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姜立新陪同督查,民勤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民勤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天然从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要求等八个方面汇报了该县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督查组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检察官员额比例分配、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制定、三类人员的等(职)级待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督查组认为,民勤县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按照上级检察院要求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了院党组的引领决策作用,对于下一步工作,一要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切实打造精英化、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二要切实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检委会审议案件过滤机制,明确检委会议案范围,强化检察官、主任检察官、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委会专职委员和检委办在案件过滤机制中的职责,避免办案人分散责任。
三要细化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奖金分配办法,科学确定考核指标,明确计分评价标准,综合量化工作实绩,将办法制定得更科学、更合理。
四要关注司改后检察干警特别是未入额干警的思想波动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全面稳步推进。(白映斌)